交通部支持各地出租改革充分自主权 不搞“一刀切”

10日下午,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终于正式揭开面纱。

  10日下午,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终于正式揭开面纱。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原则之一是:统分结合,循序渐进。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将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给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和政策空间,不搞“一刀切”,发挥各方面优势和积极性,循序渐进推进改革。

  徐亚华还强调,在一些中小城市,在积极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市场调节运力规模的政策措施。

  《管理办法》在车辆条件的规定条款方面也显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设施设备。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

  就在交通部的《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多地已经在出租车改革问题上进行了探索。

  5月,浙江省义乌市出台《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这份涉及出租车营运权使用费、出租车数量管控、车费定价等热点话题的改革方案正受到社会热捧,被誉为中国出租车行业消除垄断的“破冰”之举。

  按照改革方案,在2018年完成出租车改革之后,义乌将全面放开出租车市场的准入、数量及价格管制。而根据计划,2015年,义乌出租车司机的 “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将从1万元降低到5000元,过去几个月多收的部分也将退还出租车司机,2016年将全面取消出租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

  同样在5月,广州市人大对《广州市出租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法,不仅加入了约租车等新的内容,更是吸取了出租车的教训,明确广州市政府不得像出租车一样对于约租车总数量进行管制,广州需要多少约租车,应该完全让市场决定,行政部门不得插手。有专家认为,这为今后约租车在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9月14日,杭州市发布《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宣布停止收取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媒体解读此举标志着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杭州方面表示,传统出租车改革将在今年底基本完成,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具体政策也在研究制定,将适时启动。

  随后,上海也公布了约租车办法。

  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首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滴滴快的也是第一家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

  上海的约租车办法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车辆接入网络约租车平台。符合相应条件的车辆可以接入平台,而平台方需具备企业相关资格和所在地的服务能力,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从而对平台车辆进行管理。

  上海明确规定,平台数据库需接入监管平台,注册服务器应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上海交委强调,提供专车服务的车辆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营运证,司机也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从业资格上岗证。

  此前,在上海办法公布当天的采访中,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对于交通部即将颁布的“专车新规”的情况表示,现在上海是试点方案,要等交通部规定下来再进一步讨论。“等交通部的下来以后,我们一般在一个星期以内有一个实施意见,这还是要看看最后是不是和交通部的是吻合的。”

  在《指导意见稿》公布后,交通部表示,接下来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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