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获通过

  (中国空分网行业频道:www.kongfen.cc/Industry)

  9月2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为瓶装燃气用户核发用户供气卡并核实用户信息,凭卡用气,不得向未申请供气卡用户提供瓶装液化气。
  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气瓶自有产权制度已经规定并推行10多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广州市目前还存在不少无钢码气瓶、过期未检气瓶、外市气瓶等不合格气瓶,气瓶安全系数有待提高,市场秩序也亟需规范。
  《办法》明确,采用新的技术手段落实燃气企业气瓶自有产权制度,推行供气卡以及气瓶统一使用二维码标签。《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不得给未安装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燃气,不得销售利用未安装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的燃气,不得更改和破坏气瓶的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
  供气卡如何申领?《办法》提出,广州市使用液化气的个人和单位可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合法的液化气企业经营网点或通过电话与合法燃气企业联系,申领用户供气卡。该卡首次申领免费,无充值和储值功能。用户在接受气瓶时,出示用户供气卡,交由送气人员扫描上面的二维码,以确认和记录用户的身份,记录气瓶的流转信息。
  同时,用户也可通过手机扫描供气卡上的二维码,在线查询每次向本人交付的气瓶重量、气瓶是否合格、供气企业名称及信誉、本人的用气情况等信息。还可实现在线订购燃气,查询订单状态。
  此外,《办法》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使用全市统一建设的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为该企业自有产权气瓶安装全市统一的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实现充装枪和二维码标签气瓶智能连锁充装,对气瓶充装、运输、供应、配送、使用、检测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燃气经营企业不得给未安装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燃气,不得销售利用未安装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的燃气,不得更改和破坏气瓶的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等。
  吴明场说,二维码标签气瓶制度推行以后,每个气瓶将具有唯一身份标识,通过扫读标签上的二维码,政府监管部门和市民都可以对气瓶溯源,查询气瓶的出厂日期、检测日期、充装信息、配送人员等信息,实现全方位智能化监管,有效地杜绝充装非自有气瓶、过期未检瓶、报废气瓶、不合格气瓶,提升了居民用气安全系数。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如未注明原创皆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内容中图片等附件信息由原作者提供,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