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推动辖区煤矿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有力措施管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鲁南监察分局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有效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扎实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等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坚守在安全生产一线,着力从技术、管理、落实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强化依法生产。各煤矿企业集团要认真分析所属煤矿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从源头上坚决防范年底抢进度、赶任务;严格落实停产、复产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对薄弱地点、薄弱人员的排查管理。
四是强化监管监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针对不放心煤矿及时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对超能力、超强度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追究煤矿及上级企业负责人责任,并在有关媒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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