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布了有关于2019年到期的8.375%优先票据及于2017年到期的6.50%优先票据的同意征求结果。
公告显示,诚如日期为2015年10月22日的同意征求声明所示,同意征求期限已于2015年11月4日欧洲中部时间下午五时整届满。雅居乐宣布已就各该等契约的该等建议取得所需的必要同意。
由于所需的必要同意经已取得,雅居乐表示,公司、子公司担保人及(就各情况而言)有关受托人签订补充契约,以使该等建议于各该等契约所载条件得以落实,该等补充契约的日期均为2015年11月5日(“生效时间”).
雅居乐表示,该等补充契约令该等契约中若干条款与雅居乐于2020年到期的9.0%优先票据的条款相符,让公司可更灵活探寻商机,同时将应该等票据任何系列持有人的要求向其寄发相关补充契约的副本。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雅居乐于10月22日就修订2019、2017年到期的两笔优先票据发出同意征求。
具体看,雅居乐、子公司担保人(如2014年契约所定义)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4年2月18日就规管其于2019年到期的8.375%优先票据(通用编号(CommonCode)102260457,国际证券编号(ISIN)XS1022604570)(“2014年票据”)订立的契约。
以及,雅居乐、子公司担保人(如人民币契约所定义)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4年2月28日就规管其于2017年到期的6.50%优先票据(通用编号(CommonCode)103830869,国际证券编号(ISIN)XS103830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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