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散煤管控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民用清洁煤市场管控,促进全县大气环境治理改善,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省环保督查领导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清洁煤管控要求,文水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紧紧围绕承担的劣质散煤管控治理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散煤管控,不断加大散煤管控和抽检力度,确保散煤管控治理扎实有效开展。

  在散煤管控工作中,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县域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先后制定出台了《2020年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煤炭等涉及环保污染治理相关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清洁煤抽检工作的通知》2个专件,并召开动员会,对劣质散煤管控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安排部署,细化和明确股所职责。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期间,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调度、再安排、再部署。

  

  在散煤抽检工作中,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文水县2020年清洁煤供应管理办法》和《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 34169-2017)标准要求,对县政府确定的清洁煤供应点实施批次报备制度,供应点每进回一批次散煤,除索取进货方质检报告外,还需通知市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抽检,每批次散煤必须经检测并收到检验合格通知单后方可销售。

  截止目前,共抽检清洁煤供应点散煤36批次,除11月份抽检的12个样品在检外,其余样品全部合格。下一步,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散煤质量管控工作,全面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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