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喜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

  11月16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在南京举行。会上,农业农村部首次为凤阳县小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

  安徽省农委经管总站负责人周策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有了统一的“身份证”后,意味着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开设银行账户,进行市场经营活动,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16年10月,小岗村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试点,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成立小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成员1028户、4288人。合作社于今年2月9日进行首次分红,每人分红350元。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李锦柱表示,合作社有了“身份证”后,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运行,推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

  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共有1493个村(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集体资产80.99亿元,确认成员392.3万人;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1392个,占全省村数的8.8%,有24个县整县推进。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如未注明原创皆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内容中图片等附件信息由原作者提供,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0条评论